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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看了一个关于“土华”的帖子有感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杨小庆 于 2011-2-16 01:35 编辑

帖子因为有争议被锁了,但对于一些回帖我有一些看法:34楼有位新人lili wong 是这样讲的:“
阿匪,我已经和你讲过好多次了,你来土华拿钱,等其他朋友做个见证我们将钱亲手还给你,这样对你好对我们也好

”我就有点奇怪,真的想还钱给人的话,银行的转账记录已是很有力的证据了吧?何必要人山长水远的去一趟,还要其他朋友见证呢?在这我简单讲一下我在熙熙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不久之前,有个学生筒子第一次救助猫咪,带了一只伤重的猫咪到医院寻求医治,医生检查过后建议安乐,因为要医治必需要做一个危险性很高的手术,而且恢复的几率很微。学生筒子不顾医生的建议硬要医治,结果猫咪在手术台上走了,而且还欠下医院一笔费用。学生筒子到熙熙发报销贴,但因为她的不理性救助有违熙熙的救助宗旨,经熙熙管理层开会决定不予报销。但熙熙的管理层并没有就此作罢,他们主动到医院为这位学生筒子减免了所欠下的费用,而且为了不打击这位筒子的救助热情,有人还准备自己掏钱以“特别事件救助捐款”为由帮学生筒子补贴一些之前的费用,后来学生筒子意识到自己的救助的确存在不理智,所以没有要求要那笔钱。
                   “要就来拿,还要其他人见证” VS   “主动行动,处处为他人着想”
      还有23楼、29楼、32楼的筒子同样系新人 daisy-gz,开始讲野都系客客气气的,到37楼的时候就突然变脸了,如果真的是有修养的人我觉得不至于变化这么大吧?19楼chival开始发的是转帖,31楼、36楼的言辞就有点过火了,但睇返他之前的贴原来他一惯如此,我又觉得正常了。

      以上全属个人感受与他人无关。再次引用别人的一句:捐款慎重,别让爱心被人利用!
发表于 2011-2-1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河蟹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口水战
发表于 2011-2-1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杨小庆 于 2011-2-15 18:27 编辑

回复 2# 天天咬


    不会吧?!我说错什么了?只是个人观感,又没有骂人亦没说哪个一定不对吧?
发表于 2011-2-15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吾明
发表于 2011-2-1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
发表于 2011-2-15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
发表于 2011-2-1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2-15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ival 于 2011-2-15 20:17 编辑

土华班骗子的一贯作风,边度有人话它们的。就会一窝蜂注册去泼妇骂街,由小坚强的事件已经睇清呢个骗子组织的人了,就是利用流浪猫狗敛财的,有脑的朋友咪再上当了,都是果句,利用流浪猫狗厄钱的人,迟早有天谴!

本座都是一贯强硬作风,对于D利用流浪猫狗厄钱的骗子,见一锅踩一锅,踩到距烂为止!
发表于 2011-2-15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曾经拣到流浪狗给他,他告诉我要带它去医院检查开证明说它健康才收。还要每月给钱,做义工,说每个拣到狗的义工都是这样。其实给寄养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什么要开证明?我不是寄养它喔~真奇怪。而且他说他救的狗的医药费是网友捐赠的,他说他一个卖衣服的哪有钱…然后又说他是有那个钱,但他用了那么他收养的狗怎么办…不是说狗的费用是拣狗的义工出的吗?真是前言不搭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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