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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猫猫睡了

[贴图]茸茸找新家(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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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9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两天发烧了,今天晚上可能会上林子里,大家等等哈
发表于 2004-10-19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我能否成为茸茸的新主人,嘻
接受大家考验呀
发表于 2004-10-1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出现像上次领养猫迷又拿去卖的事。。
发表于 2004-10-2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江南西,可以领养吗?

如题,接受大家的考察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1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

以下是引用susan在2004-10-19 17:22:35的发言:
千万不要出现像上次领养猫迷又拿去卖的事。。


同意!!!
所以无论是寄养还是领养,我先谢谢各位,但也基于大家都是爱猫猫,为了猫猫好,所以可以签定一份协议书,这是对猫猫的承诺和见证,希望领养寄养人能接受,协议对人是没有利害关系的,只是对猫猫有保证而已,因为无论在什么地方,也免不了有浑水摸鱼的坏蛋在打猫猫S的主意哦~[em37]
发表于 2004-10-22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猫猫睡了在2004-10-21 13:31:39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susan在2004-10-19 17:22:35的发言:
千万不要出现像上次领养猫迷又拿去卖的事。。


同意!!!
所以无论是寄养还是领养,我先谢谢各位,但也基于大家都是爱猫猫,为了猫猫好,所以可以签定一份协议书,这是对猫猫的承诺和见证,希望领养寄养人能接受,协议对人是没有利害关系的,只是对猫猫有保证而已,因为无论在什么地方,也免不了有浑水摸鱼的坏蛋在打猫猫S的主意哦~[em37]
[/quote]

我有不同的看法!
无论是领养或者寄养猫猫,我觉得应该是以双方多沟通、多了解为前提。人是好的,真心爱猫的,自然会在和他沟通了解的过程中有所表现。而不是说签了什么协议就能保证猫猫的什么。说真的,那份协议其实没有什么法律效应!林子的铜子都是本着爱猫的心态,籍着协议互相督促,是一种对双方的信任和对猫猫的承诺。如果真的有浑水摸鱼的坏蛋在打猫猫的主义,签了协议后就马上买掉猫猫或者怎样的,你能根据协议怎么样???!!

其次,楼主究竟是想寄养茸茸呢还是想给茸茸找新的领养人呢?请你在帖子里表明!因为寄养的意义是暂时的,领养的意义是长期的,考虑的因素和条件就完全不同的。

我并不是针对楼主什么,只是想提醒楼主:
不要先考虑什么协议的问题,应该是着重双方的沟通和了解!
而且你现在是急着给茸茸找安身之处,而不是别人主动要领养你的猫猫!这里的人都是为了帮助你和你的猫猫度过难关!

最后,真心希望茸茸健康成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2 11:32:23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4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首先谢谢你想要帮助茸茸的热心,我相信你是真的因为爱猫而帮助我们的。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说,现在着急的是我,伸出援手的是你们,所以我没什么条件和资格谈协议的问题,我不应该那么挑剔,能有那么多人帮助,已经应该很感激了,如果我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谈协议的话,有点侮辱了想帮助我的那些爱猫者的人格道德.也不见得真的因为有那份协议而有什么保障。
你说得对,当我提出要协议的时候,我自己也有点过意不去,毕竟现在有求于人的是我,我也真的很感谢一直以来这里的铜子们的关心,你的想法我也能理解,真的,所以我了解到你的意思后也不会强求.因为大家都要尊重彼此的想法,虽然寄养不成,但还是要谢谢你。茸茸现在是要找一个临近江南西的新家,在没有找到之前就先放在某位临近的铜子家里寄养也可。
我也想说说我自己的心里话,我实在没办法因为紧急就随便地、毫无保障地把茸茸交托给另一个陌生人,而你住在前进路附近,又符合了我能随时看望的方便所以,我联系了你,但是我对你并不了解呀~其他的猫友起码在聚会里见过面,或者在这里有一定的猫龄,本来是可以很放心的,可是又住得太远了。所以,我就把希望放在了你那里了,对陌生的你除了了解情况以外,协议成了一种附件形式的定心散,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验,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签协议是否正确。但是,作为爱猫者,换了是你,即使是养了不久的猫猫,也会有感情,你会放心就这样交给别人吗?其实我也是因为前车之鉴所以才想要立这个协议的,并不是对任何人抱有敌意的怀疑态度,只是一种本着爱猫的心态,籍着协议互相督促,是一种对双方的信任和对猫猫的承诺。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因为8月份的时候,这里就发生过一件以收养为名的新手女性,收养了好多流浪猫在网上买卖的,后来还要劳烦到林子里的一些铜子去上门要猫才平息了这件事,当时也是因为送养者也有上门了解过对方的情况呀~但是就是没有签协议,所以才让那个人有机可乘导致这样的局面收场,所以我也害怕自己会犯下同样的错误,才会厚着脸皮要求对方签协议书的,因为协议书也不会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只对猫猫有利,所以我想,爱猫的人应该会理解会接受的吧?如果这样的要求让你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在这里向你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多点保障,这里曾经有那么多流浪猫被收养或寄养也有这个协议作为见证,这个协议无论是否起到作用,起码它的出发点是好的,它的确有存在的意义~不然这里怎么会发明这个东西呢?呵呵

另外,那份协议书看上去好象是很随便,但是,它确实是有法律效应的,因为这里的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属于书面形式,是以文字记载的方式表达当事人之间根据其实际所需要自行拟定的、宽长短不一的合同。当事人就是送养人和寄养或领养人双方,标的物就是猫。一旦双方签定就有法律约束力并非儿戏(可查看合同法细要)

所以有了合同,起码能吓退一些不良居心的人,万一猫猫出了什么意外,我们也可以根据合同里的违约责任约定来约束对方弥补或追回猫猫,这个是需要大家去把关,这样的程序才可以逼使那些利用猫猫牟利的人无利可图而远离这里。

最后还是要说声谢谢,这样交流自己的意见希望你能理解
大家都是爱猫的铜子,都会彼此体谅的,是吗?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4 5:01:25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0-2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养啊~~~~~~~现在还在吗????

13824396707   周小姐    飞信息给我啊~~~~~谢谢··!!
发表于 2004-10-2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茸茸多大啦??
发表于 2004-10-24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茸茸太大了,之前是它小时候的相吧

我现在要收养另一只猫女,对不起茸茸,希望她能找到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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