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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k0625 发表于 2013-3-6 07:45 
唉,当初发微博@ 你们 熙熙森林好几次,你们连P都没放一个,理都5理我!当时就以工作人员交接为由,遗忘转 ...
你说的当初我不清楚,但熙熙微博管理员并不是专职,一天处理上千个@和各种求助,有遗漏并不是罪大恶极吧?请你把情绪控制下可以吗,有误会请及时联系。
版规不用放,大家清楚。
这个是流浪猫领养板块,在你首楼表述不完整的情况下,被误解为已收编1年多再因个人问题再度送养猫咪,这属于家猫了,屏蔽操作符合规定。
3月3日处理原话【楼主,救助超过半年未尝试领养,养了1年半后再放弃,不觉得可惜了吗?而且时间也太长了,猫猫已经算是家猫了。此贴屏蔽,希望猫主再谨慎考虑猫咪的未来。】
不具备野生生活能力的被弃家猫,这一条,如果弃的是自己家的猫,那是绝对被屏蔽的。
你所举例的那张帖子,情况很特殊,或者你可以用他首楼的内容,搜索一下,看他的领养贴是多久之前开始发的。
处理结果:救助猫被领养人退回重找领养,符合发布要求,解除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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