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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0信箱

发现经营吃猫食肆的朋友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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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0-9-12 21:3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4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刀 于 2011-6-4 23:46 编辑

    白天又去拍了张清楚点的全景
    店名:徐记潮州砂锅粥
    地址:新市棠安路广州康复医院门诊部斜对面(餐厅正对面那间铺是棠安路6号)
    公交路线:807A 过了汇侨南路下一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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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8-8 21:08
  •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6-14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到邮箱报案了,我发现吃猫食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请参照如下指引举报

    通过法律途径去举报它,追究它的食品
    安全和来源责任。我们可以打电话去政府部门检举它的食物(猫肉)来源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相关法律条文附后:
    举报电话: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8123 0254   cyts@gzfda.gov.cn

                    http://www.gzfda.gov.cn/publicfi ... a/tsjb88/index.html
                      根据上述市局的网站找出所举报食肆摊档所在地相应的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举报电话
                     
                      食品药品监督局各区分局
                      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电话:(020) 8708 8283
                      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电话:(020)3470 1811 / 3481 9197
                      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电话:(020) 8383 9167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电话: (020) 8638 0845
                      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电话: (020) 8152 3655
                      
                      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电话:(020)8697 8286 或 13556092999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网友反馈,之前发现越秀区明月二路的春林苑小食店贩猫,已向有关部门反映,
    最近得到答复:

    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待这类群众举报能重视执法,值得称道,天河区,白云区,芳村区需要加强。请广大网友全力参与,举报违法,监督执法。

    关于对广州市越秀区春林苑饮食店
    投诉处理的答复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分局:
    你局转来群众投诉举报转办函(A2011054)我局于2011年7月6日收悉。转办函反映春林苑小食店在店内私自养殖宰杀来历不明活猫的情况。我局于2011年7月7日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作如下答复:
    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圈养活猫等禽畜类动物;供客人选用的菜牌也没有猫及猫肉制品;冰箱未发现有猫及猫肉制品的原料,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监督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要求该店不得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猫肉,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猫肉类制品。
    今后,我局继续对该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此复

    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10信箱 于 2011-7-19 21:07 编辑

    回复 41# 小刀


        小刀,这家店已被网友投诉了, 并得到了管理部门的答复, 这家黑店连卫生许可都没有,已立案处理。

    请继续监督,如有再犯立即投诉要求处罚。 望白云,天河区,荔湾(原来芳村)番禺区等黑店较多地区的网友积极发现,记录并投诉举报。记录店名,地址,(如有拍照,录影及联系电话等更好)可当即按照楼上指引举报。

    感谢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视执法。

    * 又接到佛山网友报料, 佛山桂丹路的杨师傅火锅售卖猫 肉,已向南海区管理部门投诉并已派员调查,该店是从南海桂江三鸟交易市场买的猫,
    但无检疫证明(这是肯定没有,即使有也是伪造的或不正当的)已警告不得再经营。

    请网友向省工商局举报南海桂江三鸟交易市场,里面的摊档卖活犬,猫,这些动物没有正当来源没有检疫,也不能流入食品市场,请广大猫友强烈投诉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10信箱 于 2011-7-19 21:15 编辑

    转发网友信件模版

    请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严查贩卖屠宰犬猫肉进入食品市场的违法行为

    尊敬的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相关负责人:



          自2007年开始,广泛见于报刊、网络的报道让无数国人震惊:上千只活猫被用火车运往广州,去做所谓的“水煮活猫”菜肴。而当富有爱心的普通百姓以及相关政府机关希望干预这种虐食伴侣动物的恶行时,却发现这批活猫居然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经过深入调查,偷猫、运猫、屠猫、贩猫、吃猫的各个环节,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如皋、武汉、广州、河北等地,这支组织严密、运作流畅的虐猫、杀猫产业链,从来源,运输,销售,屠宰,均没有正当来源和检疫证明。   



        根据广东省有关部门称,现时被流入市场的犬猫是作为畜类被准入市场的, 这让人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其中第四款:“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及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犬猫不是家畜家禽,犬猫的特性决定其不适合集中饲养;犬猫也不是野生动物;是经人类千百年驯化的伴侣动物。即使是流浪犬猫,其来源也遗弃或走失的家养宠物。 每天源源不断运往广东的猫,其来源只能是捕捉或盗捕的家猫。其来源涉嫌偷盗,根本不能流入食品市场,也不能给予检疫。其后续一系列的运输、贩卖、消费其实都属于销赃、买赃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应该禁止的。  



        在我国,宠物猫的主人尚且有很多都不知道或不愿意每年给猫打免疫针,更何况散养在外的流浪猫?因此,在广东地区贩卖活猫及猫肉等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上述规,其犯罪性质与苏丹红,毒馒头,瘦肉精神等同,其危害更加严重,因为到涉及偷盗杀人,破坏**治安。依据最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判死刑。猫贩凭什么能够无法无天,无视人民食品卫生安全,无视国家法律的尊严?



        这一罪恶链突显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要么,是猫狗贩伪造防疫检疫证照欺骗监管部门,那么猫狗贩必须被指控伪造公承担刑事责任;要么,是检疫工作人员当中有渎职行为,虚开检疫证照。如此,渎职人等执法犯法,为违法狗猫贩报价护航,公然拿人民的供养伤害人民的利益,目无党纪国法,罪大恶极。无论何种原因,在流通环节上的贩卖狗猫都无法解释其违法事实的印记,请贵工商局严厉打击,拿出严打黑的态势查处这些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罪恶分子。



         贩卖狗猫带来的除了食品卫生安全问题,还有连串负面的**影响。偷盗虐食宠物猫,并以其毛皮冒充皮革服装的野蛮行为,破坏了中国**的和谐,让中国人在全世界背负“野蛮”与“虚假伪劣商品”的骂名,严重损毁了中国的国际形象,这与我国政府一贯希望在国际上树立现代、文明、进步的中国形象的愿望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而且,猫狗贩以偷盗为业, 因为偷猫偷狗导致伤人杀人的事件, 在广东已不止一例. 偷猫偷狗集团是黑**分子, 作案极其猖獗, 并传播暴力。 偷猫偷狗集团是黑**分子, 作案极其猖獗, 并传播暴力. 如果这一链条任其胡作非为, 那么类似"校园凶杀""杀警恐怖事件"这些**暴力罪恶必将更加肆无忌惮.


          我们曾就此问题向广东省佛山市等活体犬猫集中贩卖地(佛山南海大沥桂江三鸟交易市场是狗猫贩卖集中地)地方工商部门信访,但情况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截至目前为止,偷盗,贩卖犬猫进入食品市场流向餐桌的违法链条,并没有被受到监督取缔,通过群众举报到食品药品监督局出面查处的违法经营狗猫肉等黑食肆多家, 均无合法来源,更惶论检疫证照,在流通环节上的监管不足导致后续卫生监管工作困难,严重威胁公众食品卫生安全。 因此,我们作为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严正控诉猫贩的不法行径,强烈向贵部提出以下

    诉求:


      1 停止对狗猫摊贩发给牌照。

         2  请工商局对广东地区严重的贩猫狗集市,摊贩进行严肃全面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公告全国, 决不能

             让猫贩钻法律空子胡作非为,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3   督促各地工商局部门严格查处贩卖活猫及猫肉的摊贩, 集市,启动追溯程序,将违法者移送公安机

             关。 

        4  请设立群众举报电话,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在这条罪恶黑链各流通环节贩卖,屠宰,销售猫及

            猫肉的违法者。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总局





    工商行政总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邮政编码:100820
    邮件地址:gszjxf@saic.gov.cn

    广东省工商局信访投诉电话:020-85587101  
    广东省工商局信访电子邮箱:xinfang@gdgs.gov.cn  
    广东省工商局监察室投诉举报信箱:jcs@gdgs.gov.cn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7-14 20:41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4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友们的眼睛是雪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15 06:23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0-1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朋友都吃,鄙视。拥护立法!!!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6-10 00:06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1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救猫咪一命】请帮忙举报吃猫狗肉的餐馆吧。 餐馆名“肥信潮菜”,地址:中山大道科新路天园食街。餐馆门口有用笼关着的猫、蛇等动物,餐馆以吃野味做招牌。 【投诉电话】市卫生局:020-81085324农业局:020-86396619广州市食品监督管理局:020-881873897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2-20 13:50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1-1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記住吧,发现一定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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